“鄂30条”出炉促经济,疫情之下全力“复活”!

3月12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推出8大方向共30个问题,从“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切实为市场主体降本减负”“千方百计促进稳岗就业”“加快畅通经济循环”“精准扩大有效投资”“抓好春耕和农业生产”“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入手,通过给予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体等阶段性扶持政策等举措,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具体来看,针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的企业等,《通知》指出若因此无法按时披露业绩预告、业绩快报、2019年年报及2020年一季报,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办理;无法按时在原预约日期披露2019年年报的新三板挂牌公司也可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延期披露。

同时,对于有意上市的企业为国家、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或防疫物资重点生产企业等,可优先获得重点辅导培育或阶段性奖励扶持政策。

在减免费用方面,《通知》还表示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免收3个月租金,再减半征收6个月房租。同时鼓励各类出租房价昂在疫情期间对企业房租等进行适当的减免;适当延长纳税时间,免征省内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征收的增值税;降低企业用电用气用水成本;降低物流成本,提供优惠的通行价目;免征2月-6月省内各类参保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减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标准,提供缓缴申请服务。

不仅如此,还加大信贷支持,对于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同时提供相应的补贴。《通知》明确提出各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针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暂时遇到困难的各类企业提供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同时鼓励将省内防疫重点企业纳入国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支持名单,建立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录,争取中央专项再贷款并实施精准扶持。

除了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方面,职工的权益也受到帮助。《通知》提出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综合性补贴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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