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判刑,身陷高利贷、网贷催收的有救了

相信很多深陷高利贷、网贷的人都非常痛苦,面对暂时困难的经济条件及平台的不断催收,精神压力逼近奔溃,但是又无可奈何。

为了抵制这种不良现象的发生,法院也采取行动,判决了全国首例 “催收非法债务” 罪,最终被告人被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

在肇庆市端州区近期审理的一起案件中,4被告由于多次用油漆写大字、塞门锁等方式,恐吓、威胁被害人归还所欠的高利贷,给被害人造成极大的精神压力,扰乱社会稳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符合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的“催收非法债务罪”,故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至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第293条之一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2月26日,《两高关于执行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中明确第293条之一相应的罪名为“催收非法债务罪”,至此该罪名被正式列入刑法。

那么,背负“巨额“债务的年轻人,应该怎么做呢?

首先,尽快将自己所欠的款项全部列出,对比自己的收入情况,制定一个详细的还款计划,毕竟自己花的钱终究需要自己还。同时,有条件的可寻求父母或者亲戚朋友的帮助,不要觉得太丢人了就隐瞒,逾期还不上的后果可比丢脸严重多了!

其次,可主动向放贷平台联系,出示还款计划书并表明自己还款的决心,为了尽快收回款项,平台也可能会免去部分利息。

最后,如果此时正深陷非法催收,建议您尽快报警并到法院起诉,一来可以约束催收人员的行为,二来假如借的是高利贷,那么法院最后只会支持“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的利息,大大减轻负担。

衷心劝告,要通过正规途径借贷,准确识别套路贷,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如果遇到暴力催收非法债务,出现法条中规定的情形时,应当及时报警,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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