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爷800万购买29只太平洋保险?业务员或涉嫌诱导贷款、伪造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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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篇题为《800多万元买下29只太平洋保险!上海爷叔掏空积蓄,贷款370万元》的报道在社交媒体上流传。
据媒体报道称,上海退休市民章先生9年多时间里,买下29只太平洋人寿保险,总计支付保费800多万元,其中贷款370万元。章先生表示,保险公司业务员诱导贷款,导致自己背上巨债。
3月19日晚间,中国太保寿险回应中国证券报记者称,公司已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小组,针对章先生投保情况、所涉险种、回访记录、理赔记录、保单贷款记录等进行深入调查。
中国太保寿险上海分公司亦发布情况说明称,章先生对每笔保单均知晓及认可,所涉保单办理贷款业务均为本人持相关有效证件至柜面办理。目前双方已在上海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进入调解阶段。
一位保险界资深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类似的问题去年也发生过。为了防止业务员为冲业绩,不考虑客户的实际需求和支付能力,盲目推销保险,监管部门正在就即将出台的《人身保险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办法》主要提出了产品分级,销售人员分级,根据销售人员分级授权产品;对客户需求和缴费能力评估,缴费水平原则上不超过年收入的30%等方面。
9年时间购买29只保险 
2011年至2019年,章先生前后动用800多万元购买了29只保险,办理这些保单和“引导”贷款的是同一人,名叫周某梅。据了解,2020年,此人已从太平洋寿险公司离职。
根据上述新闻报道,章先生反馈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一是涉事业务员诱导贷款。
章先生表示,2011年到2013年,这期间没有办理贷款。而从2014年开始,他踏上了贷款买保险之路,现在涉及贷款的保单已有20多张。他回忆,当时业务员周某梅介绍,可以使用贷款方式交付保费和购买新的保险,“3年交150万,5年后能拿200多万”“购买这份保险,以后能免费入住太保养老社区”。
二是涉事业务员涉嫌伪造“被保险人”签名。
据章先生妻子曹女士反映,除了有诱导贷款,太平洋寿险涉事业务员周某梅还涉嫌伪造“被保险人”签名。曹女士称,有的保单上,“被保险人”为曹女士或他们的女儿,但母女二人却对这一切全不知情。
三是涉事业务员存编造虚假“父子”关系可能。
据报道,其中有2份保单比较特殊,章先生作为投保人,把“被保险人”定为一名曹某某的男性。保单上显示,章先生与曹某某是父子关系,但实际情况是,出生于2002年的曹某某是曹女士的侄子。
据媒体报道,章先生夫妇曾来太保上海分公司处投诉,针对退还保费和停止贷款的诉求,双方分歧较大,没有达成一致。至于“代签名”一事,太保寿险上海分公司表示,早前做过相关调查,但结论是“没有代签名事实”。目前,公司已正式申请银保监会介入调查。
已进入调解阶段
针对此事,中国太保寿险回应称,公司高度重视,已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小组,针对章先生投保情况、所涉险种、回访记录、理赔记录、保单贷款记录等对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将以事实为依据,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中国太保寿险上海分公司亦发布情况通报,称章先生对每笔保单均知晓及认可,所涉保单办理贷款业务均为本人持相关有效证件至柜面办理。目前双方已在上海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进入调解阶段。
具体说明如下:
一、 章先生的保单购买情况。章先生于2010年至2019年间在寿险上海分公司为其或家人共投保29份(本人首次投保年龄44周岁),投保险种包括了寿险、意外险、年金险、健康险等,目前其中16份保单已缴费期满。
二、 章先生对每笔保单均知晓及认可。回访记录显示,回访中章先生本人均表示对投保过程、保险责任、缴费期限、缴费金额等信息知晓及认可。
三、 章先生保单收益及理赔情况。章先生名下部分保单已陆续办理过保单分红、生存金领取等服务。2016年,章先生女儿因疾病住院,向公司申请并获得理赔。期间,章先生均未向公司提出异议。
四、 章先生保单贷款业务办理情况。保单贷款是投保人依据保险合同约定享有的一项权益。章先生自2014年起向公司申请部分保单贷款,所涉保单办理贷款业务均为本人持相关有效证件至柜面办理。
五、 当前沟通情况及处置进度。对于章先生的投诉及退保诉求,寿险上海分公司已先后4次与客户开展面谈。3月12日以来,双方在上海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以下简称“银保调中心”)进入调解阶段,因近期疫情防控要求,线下调解暂缓。
中国太保寿险上海分公司表示,后续将在银保调中心工作的指导下,以事实为依据,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积极耐心地倾听客户诉求,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妥善处置本次事件。
代理人或构成保险欺诈
对比双方声明,不难发现投保人和太保是存在分歧的。一资深保险法律师李华(化名)告诉记者,从太保回应来看,似乎和新闻报道中一些事实存在冲突,“首先部分保单是否存在代签名情况,如果存在那么合同是无效的。双方对此各持一词的话,需要做有关签名的司法鉴定。如果代理人确实存在保单代签名问题,那代理人有可能构成保险欺诈的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据媒体报道,在章先生不少贷款单上,贷款用途为“公司经营”“装修”,并非“买保险”。李华称,“客户本人对于贷款的用途写做装修而不是保单贷款,究竟是他自己的意思还是代理人的意思,这一点可能需要去查明。太保称所涉保单办理贷款业务均为本人持相关有效证件至柜面办理,但从媒体报道来看,这里面存在代签名的可能,太保需要出示相关证据。”
在李华看来,从整个报道情况来看,代理人存在很大可能性的误导宣传,“特别是用贷款去投保,这个行为是否有夸大宣传的问题,是否有做相关风险提示,需要保险公司去核实。最后双方责任如何承担,需要监管将事实调查清楚才能做进一步的明确判断。”
在业内人士看来,该事件也反映了代理人队伍改革必须持续深入推进。银保监会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国保险公司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执业登记的销售人员641.9万人。与2020年底在册代理人数量相比减少252万人,同比下降29.9%。变革之下,不断出清、打造高质量、高素质的代理人团队将成为行业的发展基调。
在刚刚过去的“3·15”消费者权益日,银保监会专门召开 “银行业保险业深入推进金融消费者保护”专场新闻发布会。银保监会消保局局长郭武平在会上表示,保护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从供给侧看,要压实金融机构的责任,实现“卖者尽责”。从需求侧看,就是要加强消费者宣传教育,提高金融素养,力争做到“买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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