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乙肝儿童入园被拒,家长不愿“隔离上学”,一纸律师函搞定

近日,贵州毕节市的一位幼儿家长反映,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幼儿园在其孩子的入园体检中安排了乙肝五项检查。在查出孩子是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后,园方拒绝接收孩子入园。

该家长赵达(化名)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2010年国家发布的相关文件中就有明确规定,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在公民入学体检中,不得开展乙肝项目检测。

在向幼儿园提供了相关法律文件并科普了乙肝知识后,赵达得到了幼儿园“国家规定是国家规定,但是我们自己也有规定”的回复。

8月末,赵达向当地卫生及教育部门邮寄了举报信,并在其后向幼儿园发送律师函。9月19日,毕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给出了书面回复,表示赵达举报的事情基本属实,将由大方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大方县妇幼保健院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9月23日下午,涉事幼儿园负责人对外表态,园方已经同意接收赵达的孩子入园。对此,赵达也向每日人物证实了此事。

贵州乙肝儿童入园被拒,家长不愿“隔离上学”,一纸律师函搞定

国家明确禁止入学体检开设乙肝检测,园方:我们有自己的规定

2018年8月,赵达带着自己4岁半的孩子来到大方县妇幼保健院,进行入园体检。不出意外的话,赵达的孩子将于8月27日进入幼儿园学习。

体检结束后,大方县妇幼保健院的工作人员通知赵达,孩子可能携带乙肝病毒,要求赵达带着孩子到附近的医院进行复查。而赵达的体检缴费单据上并没有显示要体检乙肝五项。

复查结果显示,孩子是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幼儿园也以此为由直接拒绝接收赵达的孩子入园。

随后,赵达咨询律师得知,早在2010年,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发布的相关文件中就明确要求,各类各级教育机构、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也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

9月25日下午,大方县妇幼保健院一位工作人员向每日人物表示,入园体检的项目全部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设定的,自己对此事并不知情。

而赵达向幼儿园提供了相关法律文件后,最终得到“国家规定是国家规定,但是我们自己也有规定”的回复。

事后,幼儿园园长吴长艳作出解释,自己对乙肝病毒的传染性和传染途径并不十分清楚,园方采取的措施是从源头上杜绝乙肝携带者进入学校。

举报后园方提出“隔离上学”,家长表示:坚决不同意

入园一事始终未能解决的赵达,找到了一家关注乙肝的公益机构寻求帮助。之后,赵达准备好了大方县妇幼保健院为中心幼儿园入学体检违规提供乙肝感染标志物检测的举报材料,并在8月末将举报信邮寄到毕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毕节卫计委”)、毕节市教育局。

9月19日,毕节卫计委作出书面回复。回复文件上写道:“你(赵达)所举报的事情基本属实。因大方县妇幼保健院的主管局为大方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经我委研究决定,责令大方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大方县妇幼保健院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毕节卫计委还在回复中称,近期将向全市各县区、各医疗机构下发关于规范乙肝项目检测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此项工作。

据了解,目前毕节市教育局仍未对此举报信做出回复。

本以为孩子入园一事可以顺利解决,但赵达没想到幼儿园提出了“隔离上学”的方案。对这方案,赵达坚决不同意。他向幼儿园发送了律师函,经过协商,赵达的孩子最终于9月23日踏入了校园。

据了解,大方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也于9月23日向赵达作出书面道歉,并与赵达签署赔偿律师费等协议。

贵州乙肝儿童入园被拒,家长不愿“隔离上学”,一纸律师函搞定

赵达对每日人物表示,很多人并不清楚国家有对乙肝患者的法律保护,希望此事能够使更多的人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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