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烧炭自杀案续:月入三千如何办到14张信用卡77万余元授信

近日有市民向南都记者爆料,称其28岁的女儿陈某疑不堪巨额的信用卡欠款而在家烧炭自杀。

南都记者调查获悉,死者陈某出生于1991年,生前在珠海某律师任职律师助理,月薪3000多元。然而,依据目前相关规定,信用卡办理需要经过申请,并经银行严格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及审核还款能力。陈某如何办到14张信用卡并获得77万元授信?

授信额度最高为21万余元

依据家属从银行方面获悉的材料,其中,授信额度最高的一家银行为21万余元,另外一家银行为14万余元。

据悉,陈某最早的一张信用卡于2010年申请,截止目前,授信额度为37058元,欠款43182元。但是,欠款金额为14万余元的一家银行,信用卡为2017年4月申请。

实际上,在2017年4月以前,陈某名下已有13张信用卡,授信额度逼近60万元。

2011年1月13日银监会公布的《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发卡银行应对信用卡申请人开展资信调查,充分核实并完整记录申请人有效身份、财务状况、消费和信贷记录等信息,并确认申请人拥有固定工作、稳定的收入来源或可靠的还款保障。

另外,第四十三条规定,信用卡申请人在征信系统中有多家银行贷款或信用卡授信记录的,应当从严审核,加强风险防控。

在陈某征信报告中,查到的首个职业信息记录,工作单位是珠海某劳务派遣公司,单位地址是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某村,职务为高级领导。该数据由某银行广州分行于2017年4月20日更新。

家属方面认为,实际情况是,陈某自2010年中专毕业后,一直在珠海某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为基层员工。因其学历低、不具有律师资格,无法进入律师所的编制,故编制挂在劳务派遣公司。

相关的发卡银行是否存在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审核不严格,滥发信用卡的情况?这方面需要进一步调查。

14张信用卡授信总额为77万余元

在整个事件,月薪3000多元的陈某,能获得高达77万的授信也让人生疑。

在陈某拥有的14张信用卡中,授信额度最高的是21万余元,为某股份制银行发放。该银行方面对南都记者表示,客户在申请信用卡时,授信额度是依据家庭情况、个人收入、财产情况等确定,后期会依据客户的还款能力、诚信度,经过客户申请来调整授信额度。

据悉,《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对于信用卡的额度也有明确规定。办法中的第五十六条规定, 发卡银行应当制定信用卡交易授权和风险监测管理制度,对出现可疑交易的信用卡账户应当及时采取与持卡人联系确认、调整授信额度、锁定账户、紧急止付等风险管理措施。发卡银行应当对可疑交易采取电话核实、调单或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风险排查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南都记者向该银行提出查看陈某的几次“提额”记录遭到拒绝。该银行表示,涉及到客户个人隐私不便提供。

另外,南都记者已于6月21日向该银行发出相关问题的采访提纲,暂时还未获得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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