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群驰骋淄博分公司5人被抓!警方通告相关人员主动退款、检举揭发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发布关于冠群驰骋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相关情况通告。

本次通告显示,警方分别于2020年6月29日、7月22日发布敦促投资人报案、业务员退缴非法所得的通告,截止2020年11月16日,公安机关已对5名从业人员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另外,警方通过本次公告再次敦促冠群驰骋(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淄博第二分公司经理、主管、理财业务员等从业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20日止,主动到公安机关退缴在该公司工作期间获得的奖金、提成、佣金等非法所得。对于能够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赔、检举立功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对于拒不配合退缴违法所得的业务员,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通报指出,现尚有部分投资人还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为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再次提醒:请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投资人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及集资有关的合同、协议、银行交易明细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到张店分局经侦大队( 张店区东一路22号)进行登记报案,逾期不登记者后果自行承担。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表示,该局严格按照跨区域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统一协调指挥、统一办案要求、统一资产处置”的规定正积极的推进案件侦办工作,投资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控告、举报,并如实进行陈述,公安机关必将依法全力开展案件侦办工作。请投资人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维权、依法信访、依法表达诉求,对在网上编造、散布各类谣言,恶意挑拨、煽动非法聚集闹事,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以下为通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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