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大志集团两名投资人因非法聚集被拘留

7月8日,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对外通报被告人凌正涉嫌集资诈骗、被告人李梅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大志集团非吸案)相关情况,称6月期间,有少数大志投资人在党政机关非法聚集,严重扰乱公众场所和国家机关工作秩序,其中对两人分别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附全文:

被告人凌正涉嫌集资诈骗、被告人李梅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大志集团非吸案),目前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依法审理中,资产处置等工作相关部门也在积极开展中。

6月3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其官网通报了该案进展情况,下一步市中院将及时通报该案后续进展情况,请广大投资人予以关注。

2020年6月15日,有少数大志投资人在党政机关非法聚集,严重扰乱公众场所和国家机关工作秩序。我市公安机关在现场维护秩序,加强宣传疏导,依法开展现场处置。经调查取证后,公安机关依法传唤违法人员刘某(女,53岁,住合肥市瑶海区)、蒋某英(女,46岁,住合肥市蜀山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依法对扰乱公共秩序的刘某、蒋某英分别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请广大投资人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反映诉求,不信谣不传谣,不参与非法串联聚集,通过推选出的代表人依法提出意见或建议,不干扰司法机关诉讼程序正常开展。公安机关对利用互联网造谣、传谣;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参与非法集会扰乱单位或社会秩序等行为将予以行政处罚,并将严厉打击组织挑头和幕后策划人员,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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