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聚网”非吸案进展:警方敦促相关人员退缴非法所得

近日,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对外发布了关于“宜聚网”平台非吸案的情况通报。

根据通报,警方已于2021年12月21日对原关联公司员工张某某、乔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敦促本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人,限期在2022年2月10日前将在深圳宜聚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以及关联公司服务期间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及提成费等非法所得退缴至“宜聚网”网贷平台专案回款账户,拒不退缴赃款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警方也再次敦促本案相关合作机构及借款人依法履行还款义务,及时归还借款本息。

此前,据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发布对深圳市宜聚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宜聚网”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案情通报显示,警方已于2020年8月31日依法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刑拘在逃)。

2020年12月16日,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发布案情通报,公布深圳市宜聚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宜聚网”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最新进展。根据通报,2020年11月27日,宜聚网平台实际控制人吴某回国投案自首,对其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12月11日对犯罪嫌疑人訾某、林某、张某和万某等四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

据了解,宜聚网于2013年4月上线,公司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实缴资金5000万元,法人吴飞。天眼查APP显示,宜聚网大股东为深圳宜聚实业有限公司,持股51%,另一自然人股东吴飞(宜聚网创始人)持股13%。吴飞也是宜聚实业的大股东,持股79%。吴飞为宜聚网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超过50%。

2018年9月,一份立案决定书显示,宜聚网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于同年9月5日被立案侦查。

附原文: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持续加大对深圳宜聚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宜聚网”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侦查力度,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现将案件情况通报如下:

一、警方在工作中发现原关联公司深圳德聚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员工张某某、乔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并于2021年12月21日对张某某、乔某某二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二、警方再次敦促本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人(包括股东、高管、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及其他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提供帮助的人员),限期在2022年2月10日前将在深圳宜聚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以及关联公司服务期间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及提成费等非法所得退缴至“宜聚网”网贷平台专案回款账户(账户名:“宜聚网”网贷平台专案回款账户,账号:4000040238000002677,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滨河支行),并注明退缴人姓名和用途。退缴前需与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华强北派出所磨警官联系(联系电话:0755-83355110),登记并核实退缴赃款金额。在本公告期限内拒不退缴赃款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三、警方再次敦促本案相关合作结构及借款人依法履行还款义务,及时归还借款本息,将相关款项归还至上述专案回款账号,并注明还款人姓名和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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