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互金协会:十条自律规定 保障出借人合法权益

12月6日,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专项整治期间有关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该通知,主要从P2P网贷机构人员变更、经营地址变更、待偿余额、出借人数、违规业务增量、业务拓展、清盘流程等方面对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期间,注册或实际经营地位于深圳市行政辖区内的网络借贷信息机构(以下简称“P2P网贷机构”)提出十项自律规定。

通知要求,即日起辖区内的P2P网贷机构严格遵守十条自律要求,确保依法合规经营,稳妥化解各类风险,保障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通知明确提出,如有平台违反十条自律要求,深圳互金协会将在后续自律检查中给与 “一票否决”;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移交相关线索给公安机关予以严厉打击。

以下为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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