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在营网贷机构全部清零:此前辖内28家P2P已公告退出

近日,广西南宁市金融办召开2021年全市金融办主任会议,总结梳理2020年金融工作成效、进行经验交流,分析研判2021年金融工作形势、部署下一步全市金融工作任务。会议提到,截至12月末,在营网贷机构全部清零。要以防范区域性风险为底线,着力推动金融安全稳健运行,加强对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着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据金融虎了解,今年1月,广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显示,善贷、全民金服、一休理财、芝麻贷、牛牛易贷等37家机构退出P2P网络借贷业务。当时名单显示,南宁市辖内退出的P2P机构达28家。

广西南宁在营网贷机构全部清零:此前辖内28家P2P已公告退出

值一提的是,南宁市退出平台中已有1家P2P林海互联网金融成功转型为小贷公司。今年1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回复南宁市互金整治办的批复中,同意广西林海互联网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转型为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南宁市林海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去年12月24日,平台公告称,已于2020年12月18日结清所有项目,无任何逾期或未结项目。公告当时即强调,公司将申请转型为区域小额贷款公司。

根据此前通告,自2020年12月30日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37家机构不得再从事P2P网络借贷业务,按法定程序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销公司或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同时向通信管理部门申请关闭平台网站,下架APP。公司和经营范围变更后原则上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字样。

需要指出的是,p2p网贷业务的终止,不影响已经签订借贷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和义务。出借人和借款人在网络借贷平台上形成的合法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应依法依约履行还款义务。出借人与P2P网贷机构之间、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借款人与P2P网贷机构之间的纠纷,可通过自行和解、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出借人、借款人、P2P网贷机构如发现有涉嫌犯罪行为的,应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据了解,在监管重拳下,网贷存量风险明显下降,截至2020年末,国内已经实现了在营P2P网贷机构数量归零。这也意味着全国的P2P网贷机构已经全部被“实质性”取缔。

去年12月,经济日报曾发表评论文章称,网贷机构“归零”并非终点,对监管部门而言,一方面应处理好网贷清退之后的存量风险化解任务,尤其是恶意逃废债的问题;另一方面,还应梳理总结近年来专项整治的经验,为后续类似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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