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将老赖就加入失信人名单?

最佳答案:

在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后,如通过法院冻结、查封等执行措施仍不能受偿,可申请法院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同时还可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执行部门可以将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告。

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或者有部分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逃避履行的,可以由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对于申请执行人来说,如果认为本案的被执行人符合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依法审查后将其纳入。

向执行法院提交《将被申请人列入失信名单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

综上,要将老赖加入失信人名单有2个方法,一是由法院执行部门主动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二是由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书要写明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等内容,需经法院审查后决定。

怎样将老赖就加入失信人名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第二条 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书》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内容。

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存在本规定第一条所列失信行为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作出决定。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存在本规定第一条所列失信行为之一的,也可以依职权作出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决定。

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决定书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

相关推荐

展开阅读全文

猜你喜欢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