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金宝”非吸案最新通报:向4.1万余人非法集资达69.32亿元

10月9日消息,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对外发布了关于“红金宝”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情况通报。

根据通报,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于2020年04月24日,对深圳联合创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红金宝”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警方从立案至今,一直坚持全力侦办案件,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通报称,警方于2021年8月26日对平台高管刘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于2021年9月2日对平台股东徐某、潘某、林某、蔡某,高管黄某、刘某共六人依法提请逮捕,经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21年9月10日对平台股东徐某、潘某、林某、蔡某执行逮捕。
警方表示, 现已初步查明,该平台自2015年3月上线至停标日,累计向41744位投资人非法募集69.32亿元人民币,待偿本金2.75亿元人民币,涉及人数205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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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告诫本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人(包括股东、高管、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及其他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提供帮助的人员),限期在2021年12月30日前将在深圳联合创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或其关联企业服务期间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及提成费等非法所得退缴至“红金宝”网贷平台专案回款账户。警方正在敦促本案相关借款人依法履行还款义务,及时归还借款本息,将相关款项归还至上述专案回款账户,并注明还款人姓名和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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