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可贷16000元!德州市2023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指南来啦

2023年度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即将开始,为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后顾之忧,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地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顺利圆梦大学,德州市学生资助和服务中心发布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现将有关内容告知如下。

集中办理时间

8月1日—9月12日

(部分县市区办理时间延长至15号,具体办理时间详见下表)

政策介绍

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什么时候开始还款?还本宽限期是多长时间?

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申请条件

国籍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学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户籍

按照属地原则办理,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相应县市区。

信用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家庭情况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收入不足以支持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共同借款人

①与借款学生的关系: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②年龄: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③户籍:按照属地原则办理,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相应县市区。

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贷款办理前

贷款学生完成网上注册和申请

01

首贷学生

由学生本人用电脑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先进行注册,然后按系统指引填写本人信息、高校信息、贷款信息以及共同借款人信息等,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导出后不得修改),未进行高中预申请的学生还需导出和打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打印后可手写)。现场办理必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未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同学还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②录取通知书(或高校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需携带双方户口本原件。

02

续贷学生(网上办理)

由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更新并完善所有信息,提交续贷申请,选择“网上签订合同”,进行刷脸身份认证后(2022年首次贷款代理结算机构为招商银行的学生,今年进行远程续贷的时候,人脸识别需要使用招商银行APP),确认提交。学生成功提交后,各县市区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进行线上审查,完成有效贷款申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及出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学生可登录在线系统,下载并打印《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和《受理证明》。

学生若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办理贷款不成功的,可调整选择“现场签订合同”,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导出后不得修改)。现场办理续贷必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②办理人(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前往县市区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贷款办理现场完成签订合同和初审复核

01

资料审查

首次贷款时,需要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一起带齐所需资料到户籍地县市区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提交贷款申请,由资助中心审查贷款人身份及提供的申贷资料。

02

签订合同

资料审查合格的,将申贷资料扫描件和学生与共同借款人的合照像上传至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与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现场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并向借款人出具《借款合同》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

03

初审复核

县市区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对贷款学生的《借款合同》及其对应的申贷资料扫描件等信息进行逐笔复核,若复核不通过则退回,要求借款人重签合同。

贷款办理后由高校完成回执录入

首贷现场办理借款学生入学后及时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给高校资助管理中心,网上续贷的学生将手机收到的短信回执码交给高校资助中心老师,高校经办老师于10月10日前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完成回执录入工作。

贷款发放

高校完成回执号录入后,县市区资助中心审核学生贷款情况,按要求进行汇总上报,待国家开发银行审批。若审批通过,将于11月中旬将助学贷款金额发放至学生本人助学贷款指定账户,然后学校从中扣除相关费用,剩余部分用于日常生活。

注意事项:请每年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不少于两次。

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学生资助和服务中心提醒各位学生:

在等待入学期间,各种电信、网络诈骗层出不穷,同学们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接到可以领取各种助学金(奖学金)需要提供本人银行卡资料的电话,务必提高警惕,一定要第一时间找相关部门或者当地学生资助部门及录取学校进行核实!


来源:德州市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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